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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6-14   来源:    阅读:

作者: 阅读次数: 16 发布时间: 2017-06-14 14:47:47

各实验中心:

实验室是学校安全重点防范部位之一,实验室的安全直接影响到学校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教务处〔2014〕21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无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检、排查工作,重点是防火、防爆、防漏、防辐射、防腐以及水、电、气的安全使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和防爆等工作,防止一切有害事故的发生。

二、实验室在放假前要进行大扫除,保持清洁整齐,最后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所有水阀、电源、气阀及门窗等,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假期中需要使用的实验室和机房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值班,并确保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留宿,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设备后须关机,人离开时必须切断总电源,防止因其他原因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四、要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管工作,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危险品及有毒有害的实验样品等要封存。

五、实验室要做好假期实验室的管理,各实验室、机房的门钥匙不得擅自借给学生或无关人员使用。

六、各实验中心要切实做好实验楼及实验室安全工作,对管辖的实验楼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请各实验中心即日起对所属(或托管)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并将检查情况表于6月19日前交院办李志英处。期末阶段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对学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杨汛桥校区日常教学运行若干规定》(试行)(教务处[2016]23号)文件,绍兴杨汛桥校区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教学事务中心与后勤保卫中心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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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14

浙江树人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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