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151cc关于做好推荐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工作的
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等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勤奋好学,奋发向上,为表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8届毕业生中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先进学生奖励办法》规定,优秀毕业生人选按不超过毕业生数的12%推荐。
二、评选条件
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先进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结合实际情况,2018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在校期间,至少获奖学金一次。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先进(十佳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或至少两次获得院级先进(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其他省、市级荣誉称号一次。
4、本科学生在校6个学期、专科学生在校4个学期、专升本在校2个学期记实综合考评成绩平均值在班级前25%。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均应合格。
三、评选办法
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先进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结合本次评选工作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的评选推荐,按比例落实到各毕业班,由班级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各班的初选名单,并填写“浙江树人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浙江树人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稿发送给学院审核,经审核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各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班主任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宁缺勿滥。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协调。
2、填写“浙江树人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时,被推荐的学生在“主要事迹”栏写明在校期间的获奖情况,包括具体获奖时间、获奖奖项等。
3、各班级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浙江树人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连同学生填写好的“浙江树人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稿QQ发给学院许庆亚老师。
太阳成集团tyc151cc
2018年1月4日
附件1: 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附件2:浙江树人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 浙江树人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EXCEL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