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保证学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条例》 (浙树人[2017]68号),结合学院实际,对教职工病假、事假、产假等作以下规定。
1、学院行政管理部门和实验中心教职工如需请假,请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51cc请假条》(附件2),并逐级报部门负责人及院长审批。
2、学院行政管理部门、教研室和实验中心主任每月填写浙江树人大学考勤表(附件3),在每月30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上交学院办公室。
3、非行政坐班教师在正常上课期间如需请假,请做好调换课的手续;非上课期间因公因私离开杭州,请报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院长备案;外出参加培训、会议等,请填写《太阳成集团tyc151cc教师培训/会议申请表》(附件4)。
太阳成集团tyc151cc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