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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校博雅教育课程立项申报的通知

时间:2017-05-11   来源:    阅读:

作者: 阅读次数: 15 发布时间: 2017-05-11 15:45:38

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为扎实推进我校“应用型试点示范院校” 建设,经研究和论证,学校决定对校选课进行升级建设与改造,将校选课设置为博雅教育课程,以期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创新人才。为此学校组织开展第二批博雅教育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1、申报博雅教育课程必须符合《浙江树人大学关于博雅课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

2、申报课程须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或具有一定的教学改革实践、建设成果,属于申报人的学科知识领域范围。

3、申报范围见《博雅教育课程申报指南》(附件一)。如不在指南中申报,课程必须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基础性,即反映学科知识领域中最为基础的内容,一般无先修课程要求;二是综合性或特色性,即多学科领域的参与,提倡跨学科领域的合作与融合;特色性,即体现我校特色的校本课程。

4、主讲教师为教授、副教授或讲师(至少5年教学经验或拥有博士学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

5、每门博雅教育课程的总学时32学时,周学时2学时,学分1-2。

二、立项与资助

各教研室根据《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学科专业、课程及教师的实际情况,研究并确定各专业能面向全校开设3门左右博雅教育课程。 “十三五”期间学院应承担建设的博雅教育课程为15门,已立项课程2门,具体请参考配额(附件二)。

本次学校计划评审建设博雅教育课程50门以内。学校发文立项,纳入校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三、申报程序安排

申请开设博雅教育课程的教师请于5月22日前提交申报表、课程介绍和大纲(附件三),并提交电子文档给院办李志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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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1

附件一、博雅教育课程申报指南

附件二、各学院应承担建设博雅教育课程的最低配额

附件三、博雅教育课程申报表(附课程简介、大纲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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