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手册》及校《2022/2023学年学生各类先进和奖项的通知》的精神, 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评优评奖工作评比细则公布如下:
一、具体要求
(一)评选奖项
(1)校级:王家杨树人奖学金、冯茹尔奖学金、贺田奖学金、校奖学金、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干和优秀团干。
(2)院级:先进班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单项先进个人
(二)对于各类奖项的评选,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补充说明,严格标准,严格把关。
(三)学生既有体育课的成绩,又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以体育课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奖依据;学生仅有《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作为评优评奖依据。注: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免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全免,适用于持残疾证学生或证实不能运动者,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二是部分免测,适用于除持残疾证以外的因病免测学生,免测项目最高分为60分,其他非免测项目须照常进行。
(四)此次评优评奖,名额全部均等下发到各个班级,由班主任牵头成立本班评优评奖评审工作小组(建议成员为奇数,人数5~7人),由班主任领导该工作小组开展本班的评优评奖工作,通过个人申报、民主投票等方式操作,班主任和工作小组所有成员共同审核《信息学院2022-2023学年评优评奖班级拟获奖名单》并签字确认。
(五)学院在各班提交的拟获奖名单基础上,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由“我院学生评优评奖评审工作组”集体讨论,商定各类奖项的提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终审。
(六)注意事项:
1.校奖学金
在满足综合考评等条件下,以成绩评定为首要标准。奖学金获得者评定时,原则取学年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1/2段的学生,然后按学年平均绩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同时,学年体育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各等级奖学金具体获奖条件如下:
(1)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条件:
A.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B.学生平均绩点成绩在全年级前1%,且各门必修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90分(含)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含)。
(2)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条件:
A.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班人数前1/2
B.优秀学生一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绩点成绩在班级(或同年级专业)前10%,期末总评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C.优秀学生二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绩点成绩在班级(或同年级专业)前20%,期末总评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D.优秀学生三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绩点成绩在班级(或同年级专业)前35%,期末总评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2.王家扬树人奖学金和冯茹尔奖学金和贺田奖学金
体育课或体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以上,且大三和大四学生要通过学校要求的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各班从综合考评排名和成绩排名前三的同学中,向学院推荐拟提名名单,学院再进行PK,选出最终的奖学金人选。具体条件:
(1)特等奖学金条件
A.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B.学生平均绩点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且各门必修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含)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含)。
(2)一等奖学金条件
A.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班人数前1/3
B.优秀学生一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绩点成绩在班级(或同年级专业)前10%,期末总评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3)二等奖学金条件
A.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在全班人数前1/3
B.优秀学生二等奖获得者学年平均绩点成绩在班级(或同年级专业)前20%,期末总评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3.傅利泉创新创业奖学金
傅利泉奖创金评奖范围是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团队)、毕业 3 年内的校友(团队)。每学年评选一次。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4.三好学生。
请各班在校、院三好学生评定时,根据拟获奖学金同学等级高低分配本班的校、院三好学生名额,并按前后顺序填入《拟获奖名单中》,校级与院级分开填报。特别提醒:校、院三好学生的条件除了要拟获得奖学金外,体育成绩要求达到70分(含)以上,综合考评要求达到班级前15%。因此,在评选时除了规定条件必须达标外,请优先考虑该生综合考评成绩,然后再考虑学年平均分等条件;
(1)校级、院级三好学生不重复评选;
(2)校级、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评选,并且与校优秀团干部不重复评,但可与校、院三好学生重复评;校优干和院级优干以及校优秀团干要满足综合考评前40%,不能有挂科,体育成绩60分及以上。
(3)各单项奖一般通过班级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申报;
(4)关于校、院先进班团的说明:
校级、院级先进班团(校级9个、院级9个)的评比,请符合条件的班级自行上报,并需要班长写1000字以上的班级总结,具体条件详见《学生手册》。
二、各类材料上交时间
各班级请抓紧时间评比各类先进和奖项,材料上交时间分别为:
(一)王家扬、冯茹尔奖学金、贺田奖学金和校级特等奖学金申报时间:10月13日16:00前,申报方式:统一到学院B2-205戴国豪老师处填写信息。
(二)一、二、三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和团干、各单项先进个人由班级评定小组进行评定,请各班于10月13日12:00前将《2022-2023各类先进、奖学金汇总表(信息学院)》电子稿上交邮箱957542483@qq.com,纸质稿(必须经学生本人签名确认、班主任签名确认),于10月13日16:00前上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留存。
(三)先进班团:校级、院级先进班级的评比,请符合条件的班级自行上报,并提供1000字以上的班级总结,纸质稿和电子稿都交给院团学组织部,具体条件详见《学生手册》,总结材料上交截止时间:10月13日12:00。学院会根据去年灯塔班团的情况进行排序。
三、申请注意事项
请仔细填写登记表,缺项者取消资格,在备注项填写联系电话。另请注意,并非申请即获奖,学院要在申请的同学中综合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以及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等各方面表现推荐获奖人选,以公示文件为准。
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材料和其他不符合本次评选条例的,即取消各类奖项资格。请实名举报,电话88285097,邮箱:957542483@qq.com
附件:
1、附件一:2022-2023学年评优评奖分配名额
2、附件二:《2022-2023各类先进、奖学金汇总表(信息学院)》
3、附件三:各类奖学金推荐及登记表
(1) 浙江树人大学先进班团推荐表
(2) 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奖学金登记表
(3) 浙江树人大学先进学生登记表(校级和院级)
(4) 浙江树人大学“冯茹尔奖学金”登记表
(5) 王家扬树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6) 贺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附件四:傅利泉创新创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1) 浙江树人学院傅利泉创新创业奖学金登记表
(2) 傅利泉创新创业奖学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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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