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教研室、各指导老师:
为顺利开展2024届毕业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现将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环节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毕业设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指导、协调,学院成立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毕业设计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2.继续落实评估整改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的若干意见》(教务处〔201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22〕7号)和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各专业教研室必须强化毕业环节的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深入推进毕业设计规范化。
(1)选题紧密结合工程、生产和社会实际,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难度、工作量适当。选题字数不超过20个字为宜,格式规范;
(2)规范任务书下达,根据专业特点,明确主要任务与目标,对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化;
(3)毕业设计应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理工科类各相关专业必须达到100%;
(4)毕业设计要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专业能力,妥善安排写作进程,符合学术规范;
(5)强化指导资格与工作量监控,增强指导教师的责任意识。
3.充分利用“知网”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开展毕业环节工作的过程管理。要按规定时间做好过程材料的上传、审核,学院和学校将按计划开展相关材料的抽查。各指导老师和学生要做好过程材料的电子文档的存档工作。
4.根据教务处《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规范实施毕业设计重修工作。
5.根据学校二级管理合格考核要求,本届毕业设计工作全面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开展质量抽查工作,抽查结果计入二级管理合格考核评分。
二.进程安排
序号 | 学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负责人 |
1 | 2023-2024第一学期 | 7月14日前 | 做好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安排 | 各专业教研室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 |
2 | 第4-5周:10月9日前 | 毕业设计重修报名 | 院办 | 经办:吴慧燕 |
3 | 第4-6周:10月12日前 | 指导老师与学生讨论好拟申报的选题并在毕设系统中申报完成;各专业主任、学院审核指导老师申报的选题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 |
4 | 第7周:10月16日-10月20日 | 学生确定选题 | 各专业教研室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2024届毕业生 |
5 | 第8、9周:11月3日前 | 毕设系统中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各专业主任、学院审核任务书 | 各专业教研室 | 经办:各指导老师 |
6 | 第10-14周:12月8日前 | 毕设系统中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 | 各专业教研室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 |
7 | 第15-16周:12月11日--12月22日 | 开题答辩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李志英 |
8 | 第17周开始 | 落实毕业实习单位并开展毕业设计工作 | 各专业教研室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 |
9 | 2023-2024第二学期 | 第1、2周(2月26日--3月8日) | 毕业生返校(报到、注册)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院办 |
10 | 第4周(3月18日--3月22日) | 毕业设计中期检查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李志英 |
11 | 第5、6周(3月25日---4月5日) | 指导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学生在校完成毕业设计 | 各专业教研室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 |
12 | 第7、8周:(4月8日--4月19日) | 毕业设计送外审 | 各专业教研室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 |
13 | 第10-11周(4月29日--5月10日) | 毕业设计答辩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李志英 |
14 | 第12周 (5月13日-5月17日) | 教研室汇总毕业设计成绩,完成毕业设计正方系统录入;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上报优秀毕业设计材料电子稿及申报表(电子稿及纸质稿)、汇总表。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李志英 |
15 | 第14周 (5月27日--5月31日) | 第十六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报会及表彰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李志英 |
16 | 第15周(6月3日--6月7日)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盖章 | 院办 | 负责:院办 |
17 | 第17周:(6月17日--6月21日) | 毕业教育、毕业典礼 | 院办 | 负责;院办 |
18 | 第19周开始 | 毕业设计学校质量抽查 | 各专业教研室、院办 | 负责:各专业主任、各专业毕业设计负责老师 经办:各指导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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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