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及全体毕业班学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浙江树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各学院学位评审组审核,教务处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中共有2919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6月8日——2012年6月11日。若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88297020 88297165
附件:我校2012届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