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2017年12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树人大学教学实验室资源共享管理及经费结算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见附件)精神,使用外学院的机房等实验室资源,需向对方学院支付实验室资源共享开放费用,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实验室资源共享开放费=实验室管理、维护、准备费用+易耗品费用+其它。其中,实验室管理、维护、准备费=实验室开放学时数*酬金标准;易耗品费用按照实际消耗结算,服务学院提供具体易耗品清单;其它费用是指由被服务学院提出的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必需的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双方另行商定。
下学期使用外学院机房的预估费用见附表,请相关任课老师及教研室主任核对确认,并于1月16日前到院办在纸质稿上签字,如上机时需要特定的操作系统环境、软件等,也请于1月16日前一并反馈给张立。
现将该《浙江树人大学教学实验室资源共享管理及经费结算暂行规定》面向全院进行发布,望周知,请各教研室及相关老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及使用外学院机房的课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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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