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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校级第六批优秀应用性课程和教材的通知

时间:2018-09-28   来源:    阅读:

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为推进我校“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落地开花,深化课程改革,结合“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第六批用性课程(国际化课程)和教材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应用性课程

(一)申报条件

1.以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为主,兼顾基础课、专业基础课。

2.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文档完备,基础条件好,教学研究有成果。

3.专业类课程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应用性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修订)》(教务处(2016)9号)文件(附件1)。

4.公共类课程参照《浙江树人大学应用性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修订)》(教务处(2016)9号)文件,以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

5.院级优秀应用性课程优先推荐,运行良好的行业学院可适当增加1-2门。

(二)推荐及立项资助名额

学院推荐2-3门课程,学校根据评审情况立项资助15-20门。

二、校级优秀应用性教材

(一)申报条件

重点资助围绕应用性课程改造、专业改造的下列教材:

1.校企合编教材

2.与应用性专业或课程改造相配套的教材

3.以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目标,教学内容组织安排上体现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采用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的教材。

4.新型教材(因我校未出台新型教材具体评审标准,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3)。

(二)申报及立项资助名额

1.已出版书籍或出版社出版合同作为立项材料(无需填写立项申报表),教务处通过审核后直接立项,立项后即拨付全款,教学单位不限报。

2.已有2/3书籍原稿(无需填写立项申报表),教务处通过审核后直接立项,立项后拨付60%,正式出版或与出版社签合同之后拨付40%,教学单位不限报。

(三)出版时间

出版时间需在第五批应用性教材立项之后(即:2017年6月之后)

三、评选及立项

学校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初评(除教材外,分各项目组汇报)、校教学委员会评审后,学校发文立项,并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请各教研室结合应用型专业建设标准中要求的课程改革指标积极做好组织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于10月12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五份及电子稿上交至院办李志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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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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