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校内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xml:namespace>
各学院: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我校《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浙树办教[2012]1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校内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转专业申请资格:
1. 全校在籍全日制2014级本专科学生、2013级本科学生;
2. 符合《浙江树人大学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见附件1)中规定的转专业条件。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进程:
1. ?xml:namespace>5月11日-5月20日:学生申报与学院初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浙江树人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向所在学院办公室上交,学院负责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汇总报教务处。
2. 5月21日-6月4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参照申报学生各学期成绩专业排名及学生志愿,统筹总体情况后将学生申请材料递交相关转入学院。
3. 6月5日- 6月12日:考核和选拔
各学院根据申请转入学生报名情况,原则上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专业需制定考核方案,组织相关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序,确定初选学生名单于6月12日报教务处。
4. 6月15日-6月26日:确定转专业名单及公示
教务处研究并审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后报校领导审批。
5. 本学期末:下发文件
三、工作要求:
1. 教务处负责校内转专业计划(附件2)的确定、审核及统筹工作。
2. 各学院负责本院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及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体现公开、公平原则,要求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对转入专业申请人数高于计划人数的相关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及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等),考核方案要求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特长,以及学生对申请专业的适应能力;选拔中申报学生各学期成绩排名情况可作为主要依据,再结合面试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初选名单报教务处。
四、学院初审后,将以下材料汇总报教务处:
1. 申报学生的《浙江树人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3,由学生填写,转出学院审核盖章);
2. 申报学生各学期课程成绩单(由学院准备,以全程成绩格式打印并盖章);
3. 申报学生所在专业各学期成绩总分专业排名表(学院准备,每专业一份,学院盖章);
4. 专业兴趣生及身体状况特殊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准备);
5. 浙江树人大学学生转专业花名册及其Excel文档(见附件4,由学院填妥并盖章)。
请各学院张贴此通知,做好报名及考核选拔工作。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9日 转专业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