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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辅修专业报名相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1-11-30   来源:    阅读:
各学院及全体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我校特色的复合型高级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业优秀、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我校优质教学资源,拓展知识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学校本学年将继续开设辅修专业。为规范辅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
1、招生计划:本期全校共有艺术设计商务英语和应用德语三个专业申报
辅修专业,具体见下表,详细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见附件1:

开设学院
辅修专业
名称
门数
详细课程
总学分
计划
招生数
艺术学院
艺术设计
8
艺术概论、素描、色彩、设计语言、编排设计、装饰绘画、综合材料、时尚服饰设计美学
22
70
外国语学院
商务英语
8
跨文化交际、商务英语翻译与写作、商务英语报刊选读、商务礼仪、电子商务、商务英语视听说、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与模拟
24
35
外国语学院
应用德语
11
基础德语I、基础德语I、德语视听说、基础德语II、德语听力I、德语口语I、基础德语III、德语口语II、德语听力II、德国概况、商贸德语入门
32
15人起

2、课程教学与组织:学生修读辅修专业从二年级下学期开始至四年级上学期修完。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于第4~7学期第1周公布辅修专业开课课表,并由任课教师指定教材,学生自备教材上课。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
2、报名资格: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报名申请辅修专业:
(一)在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二)学生第一学年主修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及格且平均绩点在3.0以上;
(三)符合开设辅修专业学院的招生条件;
(四)所申请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课程与主修专业教学计划重复课程不超过4学分;
(五)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
三、报名、审批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浙江树人大学辅修专业报名表》(见附件2)交学生所在学院。
2、审核: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于12月16日前将初审通过的材料送教务处。
3、审批: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成绩及表现,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于12月22日将拟录取学生材料及名单(名单格式见附件3)并报教务处审批。
4、公布:学校于2011年12月30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四、收费办法
    1、收费标准: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免收辅修专业的专业学费,只收取学分学费。学分学费按《浙江树人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取,标准统一为150元/学分。
2、收费时间:辅修专业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分别于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第一周内到计财处交费,过期未交辅修费者则取消录取资格。若学生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辅修专业学习,或未能完成所修学分,或被取消修读资格,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五、结业
学生已完成辅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鉴于此次报名为我校首期辅修专业报名,请各学院根据《浙江树人大学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见附件4)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和报名组织工作。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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