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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10-18   来源:    阅读:


各教研室、实验中心:

根据《浙江树人学院调整、优化、促进本科专业建设的行动方案试行浙树教[2023] 51的文件精神详见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和数量。(1)范围: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所列的核心课程及公共必修课。(2)数量:每个本科专业组织申报2门课程

2.申报条件。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以教学团队的形式申报,教学团队组成人员应在职称、年龄、教学经历等方面形成梯队形式,原则上不少于4且有1人为业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我校专任教师,且近三年主讲本门课程不少于2轮。

3.建设周期。自202311月至202410月。

4.建设要求。(1)基本要求:参与本次申报的课程应完成基于OBE理念的教学大纲修订见附件2,课程教学团队应使用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2)课堂教学创新要求:核心课程可按线上课程、线下课程或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等不同类型申报,不同类型的建设标准详见附件3。(3)成果产出要求:建设团队应在“课程思政”案例、课堂互联网+教学案例、教学资源建设含教学大纲、课件、项目库、案例库等、指导学生科技竞赛等方面有显性的建设成果与产出。

5.申报时间。(1项目负责人填报《浙江树人学院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纸质稿一份)及“建设项目汇总表”电子稿(附件4、附件5),于11月7日之前发给张立。学院组织初审选拔后报教务处。(2)教务处根据课程建设标准进行验收。

6.经费支持。每门课程建设经费2万元。立项后,支付资助额的40%;建设中期,组织中期检查,合格后再行拨付资助额的30%;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用于课程的持续建设。对于立项后不能按计划开展课程建设的,学校将收回建设经费并撤销该建设项目。

    请各专业积极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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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1-附件5.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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