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落实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促进教学改革成果凝练,推进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对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组织
学校成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小组,全权负责项目验收工作,成员由教学委员会成员和校内外专家组成,以现场会评为主要方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筹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开展,验收结果报教育厅审核。
二、验收要求
(一)验收对象
201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
(二)具体要求
项目结题验收采取“项目组自评+教学单位初评+学校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评
各个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要求、项目申报书及立项协议书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成效与经验,填写相关验收表(见附件2、3)和信息学院省教(课)改结题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填写完整的验收表(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 及相应电子稿交至学院。
2.学院初评
学院在认真审核项目组上交的材料(重点关注原立项申请书中填写的‘预期成果与效果’的完成情况)基础上,组织院级汇报评审,并签署评审意见。评审意见明确注明“同意结题或暂缓结题”。
3.学校验收
学校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项目现场专家评审会,确定评审意见。对暂缓通过的建设项目,允许三个月内予以整改,在整改时间结束后仍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参与同类相关项目申报。
4.上报教育厅
学校将验收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并加强与教育厅联系,及时反馈省厅审核结果。
三、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省教改和课改项目是学校推行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之一,应发挥其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请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于6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院办李志英处,并发送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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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3日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附件4:信息学院省教(课)改结题项目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