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刘耀林 阅读次数: 551 发布时间: 2011-06-20 08:42:49
各位老师:
2010/2011学年(下)科研业绩统计工作已经开始,具体工作如下:
(1)统计时段:2011.1.1-2011.6.30
(2)统计内容与标准:按《浙江树人大学科研业绩核定办法(试行)》(浙树办科【2010】41号文件)执行。(2010年6月修订)(附件一)
(3)被SCI、SSCI、EI、ISTP、ISSHP收录的论文将由科研处委托浙江省信息科学研究院统一检索,教师本人只负责上报;
(4)上报业绩将由科研处审核,因此各位老师务必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有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出版的著作、教材;获奖证书复印件;知识产权证明等。(复印件请提供两份)
(5)涉及到科研业绩分配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可参考《科研业绩核定办法》(附件一)中的排位系数进行分配,也可根据参与人员的贡献程度自行分配,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业绩分配表(请自拟)并签名为证,交给科研秘书,并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占总业绩分的50%以上。
(6)截至时间:2011.6.29
附件一:2010科研业绩核定办法.doc
附件二:2011年科研业绩统计表.xls